南通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4-04-25 11:19:12 社会热点 0次阅读 投稿:未知

  一.2021年上半年南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49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二.2021年上半年南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档次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基数与对应的应缴纳养老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3368:673.6

  4000:800

  5000:1000

  6000:1200

  7000:1400

  8000:1600

  9000:1800

  10000:2000

  12000:2400

  14000:2800

  16000:3200

  19335:3867

  注: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预缴当前结算期之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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